司马光砸缸后记
话说当年司马光把落水小儿救出后,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,还引出了众多的麻烦和疑问。啥?别忙,听我慢慢道来。
最大的麻烦就是司马光陷入纷乱繁杂的官司中。落水儿家长不但没感谢司同学,还把他告了官,原因是司同学有害人之心,胆敢召集一干无民事行为能力之少儿到危险之地玩耍;不知是否他推其子跌入瓮中;还居然用石块砸缸,想没想缸破裂的碎片及石块会砸伤落水儿?胆敢擅作主张,延误救人时机——小儿落水不是赶快找大人帮忙,尽快丢下救生设备捞人,还到处找石块,慢慢砸那大缸,可恶呀可恶。顺带把大瓮之主人及小儿就读学校也列为第二、第三被告,其一大瓮主人未尽责,家有危险之设施,却不设置明显标识;其二小儿在校读书期间竟然发生这等安全事故,校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综上所列三被告得赔偿吾儿精神损失费,营养费,误学费,家长误工费等纹银若干,并还保留应用法律武器继续追究其其他责任的权利。
这下,大瓮之主人大呼冤枉也不放过司同学,同样将其告官,诉曰:未经许可,私自带领一大群牙牙小儿闯入民宅;竟敢用石块砸坏私人财产,得赔偿财产损失及名誉损失费。
当地新闻媒体听了司马光智救落水儿的传闻后,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学校采访,准备将其事迹好好报道一下,以在青少年中树立一个英雄少年救人之典型,却没想到学校拒绝采访,担心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。于是,新闻记者转而来到司同学的街坊去采访邻里对他的看法,也没想到,邻居们一提到司同学就气不打一处:平时,这个小子就放荡不羁,极有鼓动性,煽动性,诱惑力,常常把周围小孩召集起来疯玩追打,爬树上墙,不干正事,这下不遭惹了官司,我的小孩呀,早不和他玩啦。
后来,司同学的砸缸故事传遍大江南北,有人为之鼓掌叫好,也有人不以为然,甚至生出一些疑问,小儿落水后,不能从上施救,说明其瓮之大,那么,司同学用石块就把那大缸击破,证明司同学要么力大无穷,能力挺巨石击之,要不说明其瓮质量太差,一小儿轻易就将其击破。看来如今我们的伪劣产品的出现是有其历史根源,呵呵!
当然,再后来,司同学在这次事故中吸取了教训,走出了阴影,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,最终走向成功,这非常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总结,暂且不表。
纯属娱乐,别对号入座。(付勇)
|